提取项目 | 证明材料(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 备注 | ||
1 | 2004年7月1日之前购房未贷款 | 首次提取 | ① 身份证
② 购房合同(缴存人不是购房合同签约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③ 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 ④ 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配偶在国管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和住房公积金账号。配偶在其他分中心或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 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 》 。配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无配偶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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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提取 | 证明材料同上 | |||
2 | 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未贷款 | 首次提取 | ① 身份证
② 购房合同(缴存人不是购房合同签约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③ 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 ④ 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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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提取 | ① 身份证
② 本人《 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不需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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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贷款购房 | 首次还贷提取 | ① 身份证
②《借款合同》(缴存人不是借款合同签约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③ 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每季度第一个月办理 |
以后提取 | ① 身份证
② 本人 《 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 (不需复印件) |
每季度第一个月办理 | ||
4 | 建造翻新 | ① 身份证
② 规划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其他证明文件 ③ 购买材料发票 ④ 配偶提取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
第2 项可只提供复印件 | |
5 | 大修 | ① 身份证
② 产权证明 ③ 大修鉴定证明(或危险等级鉴定书、危房通知书) ④ 修缮费用发票 ⑤ 配偶提取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
第2-4项可只提供复印件 | |
6 | 支付房租 | ① 身份证
② 房屋租赁合同 ③ 房租发票或收据 ④ 缴存人及其配偶的《 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配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配偶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及收入情况证明,无配偶的提供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⑤ 《 房屋租赁许可证》 (承租私房提供)⑥ 配偶提取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
每年3 、4月份办理 | |
7 | 补交房款 | ① 身份证
② 补交房款交款发票 ③ 配偶提取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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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提取 | ① 上述证明材料
② 单位介绍信 ③ 经办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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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提取 | ① 上述证明材料
② 缴存人开具的委托书 ③ 受托人身份证明 |